- 人才培养
- 2024/11/10
- 169条评论
- 382次阅读
11月29日晚,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教授应邀来法学院作“电子商务法的问题意识与解决思路”的讲座。部分师生参与。杜颖教授主持讲座。
讲座现场
薛军教授以当前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核心内容,介绍了电子商务法概述、理解电子商务法的逻辑、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分类、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登记问题、电子商务经营者一般性规定、消费者保护、大数据下的信息管理以及电子商务法的其他相关内容。
薛军教授强调,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几乎所有人在大数据面前都成为了“透明人”。因此在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这一问题上,不论是个人还是立法机关都应给予高度重视。
,薛军教授从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信息管理义务、特定信息报送义务、信息管理和安全运营保障义务、信息保存义务、平台的安全保障义务、平台的特定信息的披露义务、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七个层次对平台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进行了阐述,并提出在实践当中,平台作为一个具有绝对优势地位的主体,应利用好自己的优势地位主动承担起“打假”、“除假”的责任和义务,为知识产权的保护献出一份力量。
通过薛军教授的讲解,同学们深刻地体会到了电子商务法存在的价值和重要性。
本次讲学系“经济法案例研习(一)”课程的外请讲学活动,受研究生院“研究生课堂嘉宾讲学支持计划”资助,由我校法律援助协会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