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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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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上午,法国格里诺布尔大学Jean-Michel BRUGUIERE教授应邀到访法学院,在学院南路校区主教学楼108教室主讲“财产性人格权”。陈飞副教授、院长助理沈健博士、殷秋实博士、徐建刚博士、王道发博士出席并与谈。讲座由肖芳副教授主持。
讲座现场
BRUGUIERE教授首先以人格权的产生与发展为切入点,提出社会生活的发展赋予了人格权的保护越来越高的要求。他通过法国司法实践中对财产性人格权的立场态度的讲述,说明财产性人格权保护的现状不太令人满意。立法上对人格权的规定只有法国民法典第九条,而实践中不同级别法院的法官对财产性人格权的立场态度也是不明确与不一致的。法国最高法院对财产性人格权的立场也不太明确。对于此种情况,BRUGUIERE教授认为,随着社会生活发展,需要创设更加有创造性的制度,他提出了建立在权利人的知名度上而获利的知名度权。
BRUGUIERE教授阐述了将财产性人格权放在知名度权中进行保护的可能性及制度设计,表达了他对法院在司法中确认知名度权这项新权利的期许。他还进一步论证了利用知名度权获利的正当性。他认为,知名度的产生建立在前期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的投入上,因此享有后期独占收益是合理的。这也是知名度权区别于无前期经济投入的名望所在。
BRUGUIERE教授用中国民法典的人格权规定与法国民法典作比较,认为两国立法者都混淆了人格权与知名度权。权利人对他的人格权进行商品化使用不同于传统的财产性人格权,应当用知名度权加以保护。
提问互动环节BRUGUIERE教授回答了在场师生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