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信息
- 2024/09/14
- 416条评论
- 564次阅读
12月16日至17日,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我校法学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承办、怀柔区人民法院协办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立法研讨会”在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召开。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专家,包括我校在内的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烟台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高校约50名学者参加了会议。
研讨会现场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法学》总编辑、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会长张新宝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在致辞中指出,侵权责任法从债法中独立出来是中国民事立法的创新,《侵权责任法》属于民事立法中质量较高的法律。从2009年《侵权责任法》颁布至今,司法工作者大多对《侵权责任法》予以充分肯定。他建议对《侵权责任法》不作较大修改,而在修补该法的过程中,应注意吸收司法实践中的经验,并借鉴域外立法或模范法经验。
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在致辞中介绍了民法典编纂各项具体工作的进度,指出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的起草既应考虑立法的稳定性,也应考虑应对实践中已经出现的新问题,在立法技术上应与《民法总则》相协调。
我校法学院党委书记吴韬在致辞中介绍了中财法学院的发展状况、办学特色,以及在不动产法、金融服务法、政府与资本合作、互联网与大数据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怀柔区人民法院院长朱春涛在致辞中介绍了怀柔区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概况,表示愿为民法典编纂积极建言献策。
与会专家、学者就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起草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室内稿”进行了讨论,为进一步完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出谋划策。研讨会充分体现了我国民法典编纂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龙卫球,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副院长石佳友,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程啸,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学院院长韩强,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以及我校法学院院长尹飞分别主持了相关环节的讨论。
尹飞以危险责任理论为基础,就产品缺陷责任、侵权责任法与产品质量法的协调、建筑物致害责任等提出多项建议。朱晓峰就惩罚性赔偿的主观构成要件、隐私保护的限度等发表了意见。闭幕式上,石宏、尹飞、朱春涛对会议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