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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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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校金融学院彭俞超副教授、2023级博士生王南萱、2019级博士生郑航行,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马思超副教授(我校金融学院2020届博士毕业生)合作撰写的论文《影子银行监管与银行风险防范》发表于《经济研究》2023年第8期。
金融监管是金融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自2009年以来,我国监管部门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措施整治影子银行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由于影子银行具有交易链条复杂、业务创新频繁的特点,监管政策容易导致“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结果。可以看到,影子银行活动的治理成效并非来源于单一政策,而是金融机构与监管当局反复博弈的结果。因此,本文试图以我国影子银行监管为“锚”,探究金融监管逻辑与机构市场反映之间的内在关系。
纵观我国影子银行的监管演进,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8-2013年,治理通道业务,遏制非标出表的监管阶段;第二阶段,2014-2016年,规范银行同业业务与委外投资阶段;第三阶段,2017年至今,提高影子银行的合规性和透明度的全面监管阶段。通过梳理影子银行的发展历程可知,在“同业业务”阶段,监管政策相对聚焦,且针对性较强。其中,127号文作为针对同业业务的影子银行监管措施,有效解决了上一阶段通道业务限制后的遗留问题,但又引致了新的影子银行业务模式,反映出中国影子银行发展与监管演进反复博弈的重要特征。因此,本文将2014年发布的监管政策《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作为外生冲击,使用2010—2017年全国178家商业银行的年度面板数据,通过构建双重差分法模型对影子银行监管与银行风险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检验。实证结果表明,影子银行监管政策显著地降低了银行破产风险。机制分析发现,一方面,监管措施使影子银行业务的风险透明化,银行杠杆率显著降低,风险状况得以改善;另一方面,政策还鼓励发展同业存单业务,保障了银行的盈利来源。“疏堵并重”的监管政策达到了降低银行风险和规范市场发展的效果。
然而,影子银行的业务模式在金融创新和监管政策的博弈过程中也在不断演变,并可能削弱政策效果。文章发现,在127号文出台后,同业投资和同业链条模式兴起,应收款项类投资成为影子银行业务的新载体,银行的期限错配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这表明,政策制定具有时间局限性,无法一劳永逸解决未来的所有风险。
文章的政策启示在于,第一,金融监管政策应当坚持“疏堵结合”的方式。监管政策需要在“围堵”高风险业务的同时,更要注重“疏导”信贷市场的客观供求。第二,监管政策应遵循动态调整的思路。监管当局需具有一定的政策前瞻性,适时调整监管业务对象,尤其要关注监管政策出台后市场业务模式的变化。
《经济研究》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主办的综合性经济理论类期刊,创办于1955年,被公认为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人文社会科学)和中国经济学领域的“顶级”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