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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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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下午,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孙笑侠来访我校法学院,在学术会堂202报告厅主讲“法律思维与方法”。部分师生参加讲座,法理学教研室主任郑玉双副教授主持讲座。
讲座现场
孙笑侠教授讲述了法律人是否具有独特的、区别于大众的思维,分析了法律实务人士思维的独特性。他指出,法律人需要具备权利思维、以法定概念为基础的思维、规则思维、程序性思维、相对主义思维、处理“两仪”关系的思维、“一刀切”思维七种思维。
孙笑侠阐述了法律方法的用途,明确了不能使用法律方法的情形。他强调,由于案件事实与法律条文并非一一对应,事实与规则之间存在不对称的情形,如刑法中有持枪抢劫的法律规定,需要法律方法予以解决。孙笑侠还对法律方法进行了分类。他指出,法律方法的分类应强调可用性,要针对有法不明、法律漏洞以及法律上存在具有不确定性的规定等不同分类,使用字面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等不同方法。孙笑侠教授强调,法律人必须树立职业化价值观。
提问互动环节,同学们就本次讲座的内容和学习中遇到的社会热案、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等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孙笑侠教授一一进行了解答和回应。
本次活动是宪法学课程外请讲学活动,受研究生院“研究生课堂嘉宾讲学支持计划”支持。